一、初始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
三、变更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房地产抵押合同;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典权登记提交设典协议,其他收件及办事时限同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注销登记: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原房屋权属证书;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商品房预售合同。
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1、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2、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