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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2 20:49   点击数: [关闭] [打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修建活动的监督处理,保护公共利益和规范修建商场秩序,确保缔造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修建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缔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缔造工程安全出产处理条例》等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施行对修建业企业资质监督处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修建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修建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装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其具有的资产、首要人员、已完结的工程成绩和技能装备等条件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经查看合格,获得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答应的规模内从事修建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担任全国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一致监督处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合作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施行相关资质类别修建业企业资质的处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修建业企业资质的一致监督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讯等有关部门合作同级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施行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修建业企业资质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 修建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照工程性质和技能特色别离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依照规则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 修建业企业资质规范和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当工程的详细规模,由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
  
  第七条 国家鼓舞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具有独资或许控股的劳务企业。
  
  修建业企业应当加强技能创新和人员训练,运用先进的缔造技能、修建资料,展开绿色施工。
  
  第二章 请求与答应第八条 企业能够请求一项或多项修建业企业资质。
  
  企业初次请求或增项请求资质,应当请求最低等级资质。
  
  第九条 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答应:(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答应:(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 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答应:(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焚烧用具装置、修理企业资质。 第十二条 请求本规则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提出请求。其间,国务院国有资产处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修建企业及其部属一层级的企业,能够由国务院国有资产处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修建企业向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提出请求。
  
  第十四条 企业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修建业企业资质请求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企业规章复印件;(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五)企业首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六)企业资质规范要求的技能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七)企业安全出产条件有关资料复印件;(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企业请求修建业企业资质,应当照实提交有关请求资料。资质答应机关收到请求资料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的规则处理受理手续。
  
  第十六条 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答应决议向社会揭露,并为大众查询供给便当。
  
  第十七条 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宅城乡缔造主管部门一致印制,正、副本具有平等法令效力。资质证书有用期为5年。
  
  第三章 连续与改变第十八条 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企业持续从事修建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答应机关提出连续请求。
  
  资质答应机关应当在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连续的决议;逾期未做出决议的,视为准予连续。 第十九条 企业在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内称号、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作改变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1个月内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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