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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换届重组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2 20:39   点击数: [关闭] [打印]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因2015年4月成立的“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已届满到期,经报请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同意,决定对“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 换届重组,现接受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所需资料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2015年住建部令第24号修正)的规定,经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良好执业信用记录,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法定的从业人员,并在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参加报名,并提交下列资料:

1. 公司简介;2. 资质证书(分支机构的应提交省住建厅的备案文件);3.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 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负责人的证明文件);5. 近两年的从业信誉等级证明;6. 办公场所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许可证);7 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 8.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9. 联系方式(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各报名单位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如实介绍相关情况。资料查原件, 留复印件。资料请用A4纸汇编成册。

二、报名日期、地点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

2.报名地点: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市房管局4楼426室)

3.联系人:易  徽(手机:13707370335  办:2678681)

电子邮箱:

三、评审依据、方式和程序

评审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2015年住建部令第24号修正)、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68号)、《益阳市国有土上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3年市政府1号)

评审方式: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报名条件,结合各报名公司实际情况,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程序:接受报名,审查相关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报名公司进行综合评分→初步确定入围公司,并予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后的入围公司,组建新一届的“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 报请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同意。

附: 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表

  益阳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公司名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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